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而出台的一项利好措施。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 法律依据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申请条件和流程 要享受该政策,企业需符合上述所提到的招聘人员条件。企业可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实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以前是否已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是否与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情况。经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企业再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