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有哪些节税技巧?


在探讨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节税技巧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概念。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你在某个单位上班,单位发给你的各种钱。劳务报酬则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比如个人独立提供设计、翻译、讲学等劳务获得的收入。 对于工资薪金,有以下一些节税技巧。首先是利用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例如,如果你有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通过充分申报这些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有效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纳税金额。 其次,合理分配工资和年终奖。年终奖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一般来说,当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合适时,能使总体税负最低。比如,对于中低收入者,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划算;而对于高收入者,单独计税可能更节税。这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进行测算和规划。 对于劳务报酬,也有相应的节税方法。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我们可以合理安排劳务报酬的取得次数和金额。如果劳务报酬收入较高,可以考虑分多次取得,使每次收入尽量低于4000元,这样每次扣除800元费用,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例如,一项劳务报酬原本一次取得收入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 - 20%) = 4000元;若分两次取得,每次2500元,每次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 - 800 = 1700元,两次合计应纳税所得额为3400元,明显低于一次取得的情况。 另外,还可以通过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劳务项目。以企业的形式取得收入,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合理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但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企业需要考虑相关的注册、运营成本和管理要求。 总之,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的节税,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纳税人应该充分了解税收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收入和扣除项目,以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同时,建议在进行重大税务规划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