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尾款的计税标准是怎样的?

我工作结束后,公司要给我发工资尾款,但我不知道这部分钱该怎么计税。之前只知道正常工资的计税方式,工资尾款计税会不会不一样呢?想了解一下工资尾款计税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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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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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尾款本质上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它的计税标准和正常工资是一样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在我国,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来计算预扣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举个例子来说,小李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扣除1000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其他扣除项目。1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1000-1000 =3000元,对照预扣率表,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3% - 0 = 90元。到了2月份,累计收入变为20000元,累计减除费用变为10000元,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000-2000-2000 =6000元,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6000×3% - 0 = 180元,2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180 - 90 = 90元。如果到了年底,公司给小李发工资尾款20000元,这20000元也要和之前的累计收入一起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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