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费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我开了家新公司,目前还在开办阶段,有好多开办费用。我不太清楚这些开办费在税务上要怎么处理,是一次性扣除,还是分期扣除呢?也不知道相关的税务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企业开办费税务处理的具体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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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费指的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涵盖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但不包括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关于企业开办费的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处理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盈利预测、税收筹划等因素来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果企业在开办初期预计盈利较少甚至亏损,选择一次性扣除开办费可能会使企业在开始经营的当年亏损加大,亏损可在以后年度进行弥补;而如果企业预计开办后很快盈利,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的方式,可以使费用在多个年度均匀扣除,起到均衡税负的作用。同时,企业要注意保存好开办费相关的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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