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党政机关不动产划转涉及哪些税收?

我在党政机关工作,单位最近要进行不动产划转,我不太清楚这过程中会涉及到哪些税收。想了解下国家对于党政机关不动产划转在税收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具体会有哪些税种需要缴纳,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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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划转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党政机关不动产划转涉及的税收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概念。 首先,从增值税角度来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如果党政机关的不动产划转符合上述资产重组的条件,那么就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只是单纯的不动产划转,不涉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转让,可能会按照销售不动产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过,对于一些特定情况,如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党政机关的不动产划转是基于国家建设等符合免税条件的原因,那么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接着是企业所得税。虽然党政机关通常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但如果在不动产划转过程中涉及到相关应税收入等情况,也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来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划转行为,可能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处理。但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划转,企业可以选择按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确认所得。 最后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对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如果党政机关之间的不动产划转符合相关免税条件,那么承受方无需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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