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乘客开门撞到人了,责任归谁?
我坐出租车时,开门不小心撞到了旁边路过的行人。我当时没注意,司机也没提醒我。现在行人受伤了,要求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算在我头上,还是出租车司机也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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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租车乘客开门撞到人时,责任的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要明白在这类事件中可能涉及到的责任主体主要有乘客和出租车司机。一般来说,乘客作为直接的行为实施者,如果开门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没有观察后方情况就贸然开门,导致撞到他人,那么乘客通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因为每个人在进行行为时,都有责任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也负有一定的提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出租车司机停车的位置不合理,比如停在禁止停车的区域,或者在停车后没有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后方情况,那么司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实际判定责任时,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如车辆停放位置、乘客开门的方式和时机、行人的行走路线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乘客和司机都存在过错,那么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责任。例如,司机停车位置不当,同时乘客开门时未观察,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而如果司机已经尽到提醒义务,且停车位置合理,主要是乘客自身疏忽导致撞到人,那么责任可能主要由乘客承担。总之,具体责任的划分要以实际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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