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纳税人个人住房用品是否可以进行税收保全?

我是一名纳税人,最近收到税务部门相关通知,有点担心自己的个人住房用品会不会被税收保全。我不太清楚税收保全的具体范围,想知道个人住房用品在不在这个范围内,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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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不过,该法同时规定了税收保全措施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对于纳税人个人住房用品而言,如果是属于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用品,比如基本的家具、家电、衣物等满足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的物品,税务机关是不可以进行税收保全的。但如果不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用品,例如一些高档的、非生活基本所需的奢侈品等,在符合税收保全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是可以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所以,判断纳税人个人住房用品是否可以被税收保全,关键在于该用品是否属于维持生活必需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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