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哪些情形下需要举证?


在税收领域中,纳税人举证是指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相关事实。这对于明确纳税义务、解决税务争议等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需要举证: 首先,在申请税收优惠时。税收优惠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行为而给予纳税人的政策支持,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等。纳税人需要证明自己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例如,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就需要提供研发费用的支出凭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相关合同等证据,来证明自身达到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这依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有责任证明自己满足享受优惠的条件才能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 其次,当发生税务争议时。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有异议,认为自己不应缴纳那么多税款或者不应该被征税,就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存在偷税行为,而纳税人认为自己是正常的税务处理。此时,纳税人要提供相关的会计凭证、交易合同、发票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业务真实、合法,不存在偷税的情况。这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税务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再者,在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调整方面。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如果税务机关认为企业的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了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要求进行纳税调整时,纳税人需要举证证明其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例如,企业要提供可比企业的交易数据、定价方法的说明等证据。这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纳税人有义务证明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合理的,以避免被不合理地调整应纳税额。 另外,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提供某些特定的证明资料,以核实纳税人的纳税情况。纳税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这些证据。比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成本费用进行核查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的成本核算资料,纳税人就需要举证提供。这是基于税收征管的需要,纳税人有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