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的判轻判重是如何规定的?


电信诈骗的判轻判重主要依据诈骗的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影响量刑的因素。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的规定。根据该条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明确了不同诈骗数额对应的量刑幅度。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除了诈骗数额,还有其他一些情节也会影响量刑。如果存在从严惩处的情形,例如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些情况会在量刑时从重处罚。 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比如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表现也是从轻处罚的一个因素,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可能在量刑时被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