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雇佣关系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是雇主,临时雇了个人干活,结果对方受了工伤。我不太清楚这种临时雇佣关系下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担心赔偿不合理引发纠纷,想了解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的确定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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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佣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临时雇佣关系中,如果雇员因工作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其实很好理解,就好比你请人帮你做事,在做事过程中人家因为这个事受伤了,你肯定得负责。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雇主是否提供了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否有必要的安全提示等,以及雇员自身是否有违规操作等情况。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就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误工费是指雇员因受伤不能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是指请人照顾受伤雇员所产生的费用,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宿费是指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雇员因伤致残的,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要是雇员不幸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前面提到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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