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低值易耗品的三种摊销方法分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时,涉及到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问题。不太清楚低值易耗品具体有哪三种摊销方法,每种方法该怎么用、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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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值易耗品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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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对于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有三种常见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摊销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就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时候,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性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比如企业车间领用一批价值 500 元的办公用品,在领用时,就直接把这 500 元计入制造费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一次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或者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它的优点是核算简便,但缺点是各期成本费用负担不太均衡。 其次是分期摊销法。分期摊销法是根据低值易耗品的预计使用期限,将其价值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例如,企业购买了一套价值 3000 元的办公家具,预计使用 3 年,那么每月就可以摊销 3000÷(3×12)≈83.33 元。这种方法能使各月成本、费用负担比较合理,但核算工作量较大。当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时,采用分期摊销法更能准确反映各期的成本费用。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五五摊销法是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先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另一半。比如企业领用价值 1000 元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 500 元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待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再将剩下的 500 元进行摊销。这种方法便于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实物监督,适用于每月领用、报废数额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 综上所述,企业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的特点、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选择摊销方法,以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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