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三要素包括哪些?
我去医院看病,和医院产生了一些矛盾,感觉好像是医疗纠纷。但不太清楚医疗纠纷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想了解下医疗纠纷三要素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好判断我这情况是不是属于医疗纠纷。
展开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方(主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和患方(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就医疗行为、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医疗纠纷三要素如下: 第一,主体要素。医疗纠纷的主体涉及医方和患方。医方主要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以及在该机构中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比如医院的医生、护士等。患方则是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若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也属于患方范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必须依法执业。 第二,行为要素。这主要指的是医方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行为应当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如果医方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引发医疗纠纷。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受到伤害,这种不当的医疗行为就可能成为医疗纠纷的起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规范。 第三,损害结果与因果关系要素。损害结果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后出现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痛苦等不良后果。而且,这种损害结果与医方的医疗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医方的医疗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比如,因为医生错误用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那么错误用药的行为和患者病情加重的结果之间就存在因果关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通过医疗鉴定等方式来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和程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