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什么意思,会开除公职吗?
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现在还在单位上班。不太明白这个判决到底啥意思,也担心会不会因为这个被单位开除公职,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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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含义。简单来说,“有期徒刑三年”就是法院判定你犯了罪,要在监狱里服刑三年。而“缓刑五年”是一种特殊的执行方式,在这五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你不用去监狱服刑,而是在社会上接受考察。 在这五年缓刑考验期内,你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比如要按时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等。如果在这五年内你遵守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那么等五年考验期一过,原判的三年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了。但要是在这期间你违反了规定,或者又犯了新罪,就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三年的有期徒刑。 接下来看看是否会被开除公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所以,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会被开除公职的。因为这种判决意味着你实施了故意犯罪行为,并且被法院判定有罪。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公职人员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不予开除。但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见,并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总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是一种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方式,而在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判决结果会导致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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