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有什么管理办法?

我在天津有一套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子,现在打算转让。但听说转让这种房子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我不太清楚具体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比如补缴标准、办理流程这些,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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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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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有着明确的管理办法。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国有划拨土地的概念。国有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把土地给单位或个人使用,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 当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成了一个重要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在天津市,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规定如下:补缴标准通常根据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级别、用途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会参考该区域的基准地价等相关数据。不同区域的土地级别不同,对应的补缴标准也会有所差异。比如,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土地级别较高,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可能相对较多;而一些偏远地区土地级别较低,补缴金额可能会少一些。 办理流程方面,转让双方需要先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合同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金额。受让方按照确定的金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土地性质从划拨转变为出让。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保障性住房等,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在进行房屋转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对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办法还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他们会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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