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保护是指对商标依法进行保护的行为、活动,也是指对商标进行保护的制度(程序法或实体法)。在我国,商标保护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商标的注册是获得保护的重要前提。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其注册人才拥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排他性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其次,关于商标保护的范围。《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只能在其注册时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该商标并受到保护,超出这个范围,就不能主张商标专用权。 再者,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明确列举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比如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如果发生了这些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此外,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总之,了解这些商标保护的规定,有助于商标注册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