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哪些字不能用?
我打算注册个商标,但是不太清楚在商标注册的时候,有哪些字是不能使用的。要是用了不能用的字, 那注册肯定就通不过,还白费精力。所以想问问,在商标注册方面,具体有哪些字是被禁止使用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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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有不少字是不能使用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和不能使用的情况。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一些绝对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比如不能用“中国”“五星红旗”等字样来注册普通商业商标,这是为了维护国家尊严和形象。
其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一般情况下也不能使用,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这是出于对外国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尊重。
再者,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除非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否则也禁止使用。像“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名称不能随意作为商标。
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也不可以用在商标中。同时,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字和标志,都不能用于商标注册。例如使用侮辱某个民族的字眼,或者用一些虚假夸大商品功效的字词来注册,都是不被允许的。
还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不得作为商标。不过,如果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比如“上海”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一般不能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但如果“上海”有其他特定含义,或者用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那就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