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在送医路上遗弃伤者后逃逸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肇事中,若出现致人轻伤,且在送医路上遗弃伤者后逃逸的情况,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交通肇事”的概念。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在这个案例中,行为人已经造成他人轻伤,这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的基本事实。 接着看遗弃伤者后逃逸这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所说的“尚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事故未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在致人轻伤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符合这一规定。 然而,如果因为遗弃伤者导致伤者伤情恶化,比如原本轻伤因为没有及时救治而发展为重伤甚至死亡,那么性质就会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若因逃逸致使伤者出现更严重的后果,肇事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民事赔偿责任也是不可避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肇事者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后在送医路上遗弃伤者并逃逸,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导致严重后果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