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怎么判刑?


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涉及的法律判定与刑罚裁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的。我们先来看看交通肇事罪的定义。交通肇事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怎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重大事故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指的是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因素会影响最终的量刑。比如,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的态度,是否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配合调查,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等,这些情节都会在量刑时被综合考虑。如果肇事者存在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