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是否能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能否适用缓刑,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以及缓刑的法律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通常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适用缓刑要求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就超出了缓刑适用的刑期范围。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有自首情节,主动报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有良好的悔罪表现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若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又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也有可能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在通常情况下较难适用缓刑,但具体案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