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经费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原因是什么?
我公司为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安排了一系列培训课程并取得了相关发票。现在申报纳税,不确定这部分培训教育经费的进项税能不能抵扣,想了解下具体规定和背后的原因,免得税务申报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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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育经费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买东西交的税,能在卖东西交税的时候减掉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如果企业的培训教育经费是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培训,比如组织员工旅游式的拓展培训,这种就属于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因为集体福利是面向企业员工个人的一种福利,本质上不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畴。 然而,如果培训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比如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业务能力,以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而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等,其进项税通常是可以抵扣的。这是因为这类培训是为了提升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企业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要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并且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抵扣,保存好相关的培训合同、发票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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