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债权债务需要公示吗
我最近在考虑接手一家公司的部分股权,但是对于转让股权过程中债权债务方面的事情不太清楚。想知道转让股权时债权债务需不需要公示呀?我担心如果不公示,后续会出现一些隐藏债务的问题,影响到我的利益,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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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时,债权债务不是必须公示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的承担主体并没有发生变更,仍然由公司承担 。 不过,虽然不是必须公示,但在股权交割过程中,出让人有责任对目标公司的所有债务进行妥善充分的揭示。因为受让人需要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估,从而准确判断是否接受股权转让以及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如果转让人刻意隐瞒事实真相,未向受让人充分披露既有债务或潜在债务等重要信息,这将被视为违背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当行为,违反了出让人关于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股权转让协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办理变更登记。而公司股权转让也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债权债务,公司应当自股权转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所以从保障交易公平和安全角度出发,即使不是强制公示,出让人进行一定程度的债权债务信息披露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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