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检察院就意味着批捕了吗?
我有个事挺闹心的。我家里人涉及一个案子,现在被移送检察院了。我不太懂这法律程序,就想问问,案子被移送到检察院,是不是就说明人已经被批捕了啊?我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就想弄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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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检察院并不意味着就是批捕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批捕的概念。批捕,也就是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当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而案件移送检察院存在多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此时,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检察院会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另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候案件已经经过了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所以,移送检察院和批捕是不同的法律程序节点,移送检察院并不直接等同于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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