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写下借条但对方不给钱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被骗写下借条但对方不给钱的情况,不用过于慌张,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白通过欺诈等方式缔结的借贷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就是说,这种被欺诈写下的借条,法律是允许你去申请撤销的。 具体的做法如下: 一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查来核实是否存在诈骗的情况,如果对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那么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是可以在一年内找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借条。不过要注意,这里你得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是在被骗的情况下写下借条的。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能显示对方诱导、欺骗你写借条的内容;或者现场的证人证言,有人能证明当时对方存在欺骗行为等。 三是倘若对方拿着借条起诉你要求还钱,你不要害怕,大胆去应诉。在法庭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对方拿出实际付款的证据。如果对方无法提供,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对方的诉求。比如对方说给的现金,但无法说明给钱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情况,这就难以被法院认可。 相关概念: 欺诈:就是故意欺骗他人,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作出不利于自己的行为。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的,专门用来解决平等主体之间民商事纠纷的机构,和法院一样,都可以对民事纠纷进行裁决。 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你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在这个时间内起诉,法院才会受理你的诉求,就像这里撤销借条的时间限制在一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