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申诉程序有哪些类型?
我涉及一个刑事诉讼案子,判决结果我不太认同,想进行申诉,但不清楚刑事诉讼申诉程序有哪些类型。我想知道不同类型的申诉程序具体是怎样的,适用于什么情况,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刑事诉讼申诉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诉时,如果申诉符合法定情形,比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其次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服,除了向法院申诉外,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