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事件有哪些类型?


医患纠纷指的是医方和患方之间产生的争议。医患纠纷的类型较为多样。 首先是医疗过失纠纷。这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例如手术中医生误切了患者的正常器官,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这种就属于典型的医疗过失纠纷。 其次是医疗意外纠纷。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而这些不良后果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虽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患双方仍可能就该情况是否属于意外、后续的处理等方面产生纠纷。比如患者在注射某种常规药物后,突然出现罕见的过敏反应,最终导致严重后果,医患双方可能就责任认定等产生分歧。 再者是医疗服务纠纷。这类纠纷主要不是针对医疗技术本身,而是围绕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患者可能认为医院存在挂号难、候诊时间长、医护人员态度不好等问题,进而引发纠纷。虽然目前没有专门一部法律详细规定这类纠纷,但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患者到医院就医,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按照合理的标准提供服务。如果医院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明显瑕疵,患者有权要求其改进或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还有医疗美容纠纷。这是在医疗美容领域发生的纠纷,包括美容手术失败、术后效果未达到承诺等情况。《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医疗美容活动进行规范,如果美容机构违反这些规定,导致患者权益受损,就会引发纠纷。比如患者在某美容机构进行双眼皮手术,术后发现两只眼睛不对称,效果与术前承诺相差甚远,就容易和美容机构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