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撤销权该如何理解和应用?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却在未还钱的情况下,把名下一套房子低价卖给了别人,感觉他这是在转移财产不想还钱。我听说有债权人撤销权,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能不能用这个权利维护自己权益,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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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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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的某些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无偿行为,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债务人无偿把自己的房产赠与他人,导致自己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而对于有偿行为,除了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实现外,还要求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像前面提到的,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给他人,如果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存在未偿还的债务,并且这种低价转让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损害自己债权的行为,想要行使撤销权,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债权人的主张成立,会判决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这样一来,被撤销的行为就自始无效,相关的财产应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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