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后单方面离婚该怎么离?


在遭遇家暴的情况下,单方面离婚主要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实现。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遭遇家暴的一方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接下来,为您介绍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准备诉讼材料,这主要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能够证明家暴事实的相关证据。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它可以是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用以证明因家暴受伤的情况;也可以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这些官方记录能有力地证明家暴事件的发生;此外,相关的视听资料,如现场的照片、视频,或者证人证言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步是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调解程序。法院的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其目的是尝试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但由于您遭遇了家暴,在调解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表达自己坚决离婚的意愿。 第四步,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庭审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充分陈述家暴的事实,并出示您所收集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认定家暴事实成立,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此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在诉讼期间仍然面临家暴威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为您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