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领证生了孩子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有了孩子。周围人说我们算事实婚姻,可我不太确定。想知道在法律上,没领证生了孩子这种情况到底属不属于事实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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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没领证生了孩子不一定属于事实婚姻。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特定的时间节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即使生了孩子,法律上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在这个时间之后,没领证生了孩子,一般不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 综上所述,没领证生了孩子是否属于事实婚姻,要依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在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前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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