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前遗嘱未公证,死后其他子女怎么分遗产?

我家老人去世了,他生前立了遗嘱但没公证。现在其他子女对遗产分配有异议,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要怎么分遗产,遗嘱还有没有效,具体的分配流程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遗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生前遗嘱未公证,死后其他子女如何分遗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遗嘱和公证的概念。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及相关事务作出安排,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公证遗嘱则是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表明,遗嘱并不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相应的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有效,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就需要尊重遗嘱的安排,按照遗嘱指定的份额、方式等来分割遗产。 然而,如果对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比如其他子女认为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等,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遗嘱的效力进行认定。法院会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遗嘱是否有效。 要是最终认定遗嘱无效,那么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