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都包含哪些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含多方面重要内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协议主体相关内容。协议里必须明确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拆迁非出租房屋,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则拆迁人要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这里的主体明确,就是为了确定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其次是补偿相关内容。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等。如果是货币补偿,协议要写明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比如,明确在协议签订后的多少个工作日内,拆迁方要把补偿款打到被拆迁方指定账户。要是产权调换,就要确定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例如说明安置房屋在哪个小区、面积多大、是毛坯还是精装等情况。同时,如果涉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也要约定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再者是搬迁相关内容。搬迁期限得明确,也就是被拆迁人需要在什么时间段内完成搬家。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也很关键。比如,是自行安排过渡住房,还是由拆迁方提供周转用房;过渡期限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等。另外,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也要在协议里注明。比如,根据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发放多少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多少钱,什么时候发放等。 然后是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明确了双方如果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责任,比如拆迁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要承担什么后果,被拆迁方未按时搬迁要面临怎样的处罚。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有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要在协议里确定选择哪种方式来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 最后还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添加一些特殊约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相关概念: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