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还要给员工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超过1年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没签合同有补偿,可都过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现在公司是不是还得给我补偿,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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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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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是否要给员工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第一个重要概念是“双倍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俗来讲,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就需要多支付一份工资给劳动者作为惩罚。 第二个概念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理解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那么对于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补偿问题该如何判断呢?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分阶段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这一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不过这里要注意,双倍工资的主张是有仲裁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要主张双倍工资补偿,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 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由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要支付双倍工资(需在仲裁时效内主张),满一年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补签合同。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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