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否待定?


遗产分割协议,简单来说,就是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如何分配所达成的协议。它的效力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判定。效力待定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要经过特定的行为或条件来确定其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遗产分割协议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参与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在自愿且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订协议,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可能会处于待定状态。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其效力就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又或者,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当继承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如果代理人超越了代理权限,那么该协议的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协议才会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此外,如果遗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被撤销之前,协议的效力也是不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之,遗产分割协议效力是否待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在遇到遗产分割协议效力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