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有效性?


在探讨“忠诚协议”的有效性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忠诚协议”。简单来说,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约定夫妻双方恪守忠实义务,若一方违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协议。这种协议通常包含了一方违背忠诚义务后需支付金钱赔偿、放弃部分财产等内容。 从法律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忠诚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法律尊重的。 然而,忠诚协议的有效性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比如,对于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因为人身权利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来进行限制或处分。如果忠诚协议中约定一方出轨后要丧失子女抚养权,这种约定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而不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直接决定。 对于涉及财产方面的约定,法院通常会更谨慎地进行审查。如果协议约定的财产分配合理,没有明显的显失公平等情形,法院有可能会认可其效力。例如,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后需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给另一方,且该数额在合理范围内,法院可能会支持这一约定。但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导致承担责任的一方生活陷入困境,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另外,在签订忠诚协议时,必须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威胁、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同时,协议的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等。 综上所述,“忠诚协议”的有效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协议内容、签订协议的背景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在签订忠诚协议时,建议双方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合理、有效,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