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配偶的终身居住权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结婚多年,最近因为一些房产问题,我担心自己在这套房子上的居住权益。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拥有的终身居住权是不是有效的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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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配偶终身居住权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居住权人可以在特定的房子里居住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配偶的终身居住权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配偶之间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了一方享有终身居住权,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居住权登记,那么这个终身居住权就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等情况,居住权人依然可以按照约定在该房屋内居住至终身。因为居住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一旦设立并登记,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如果仅仅是配偶之间口头约定了终身居住权,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没有进行居住权登记,那么居住权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从法律角度讲,没有书面合同就可能无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未进行登记,居住权就没有依法设立,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等。例如,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未登记的居住权人就很难继续主张居住的权利。 此外,还要考虑居住权的设立是否存在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如果居住权的设立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原则,那么该居住权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以非法目的设立居住权来逃避债务等。 综上所述,民法典中配偶的终身居住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设立,才能切实保障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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