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遗嘱继承不公证是否有效?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份关于房产的遗嘱,但这份遗嘱没有经过公证。现在家里人对这份遗嘱的效力有争议,不知道没公证的遗嘱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影响房产的继承,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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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产遗嘱继承不公证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遗嘱继承和公证的概念。遗嘱继承就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而公证呢,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一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都是有效的,并不以公证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对于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只要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注明了年、月、日,即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代书遗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满足这些条件,代书遗嘱同样有效,无需公证。 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符合此规定的打印遗嘱也是有效的。 录音录像遗嘱,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样的遗嘱即使未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只要是在符合条件的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同样是有效的。 虽然公证遗嘱曾经在法律效力上具有一定的优先性,但《民法典》实施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各种遗嘱形式的效力是平等的,不再以是否公证来判断遗嘱的效力高低。 所以,房产遗嘱继承不公证是有效的,只要遗嘱符合相应的法定形式和生效要件,就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房产的继承。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公证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和公信力,让遗嘱的执行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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