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当时没顾得上处理赔偿的事。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申请工伤赔偿,又担心已经过了有效期。我就想问问工伤赔偿的有效期到底是多久,我还能不能去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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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的有效期涉及多个关键时间节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1年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中断、中止或延长,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工伤认定之后,病情稳定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最后是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如果对工伤赔偿的数额等存在争议,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您知道自己的工伤赔偿权益受到侵害时起,有三年时间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比如,您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所以,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一定要注意各个时间节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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