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都觉得过不下去了,我们是自愿离婚的,想着能尽快把手续办了。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也不知道我们这种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还需不需要经历这个冷静期啊?我就想弄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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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也是需要冷静期的。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之后,会有一段时间让双方再慎重考虑,而不是马上就给办理离婚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不管夫妻是不是自愿离婚,只要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都得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之后,如果双方还是坚持要离婚,那就需要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或者冷静期过了之后双方没有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离不成婚了。所以,即使是自愿离婚,也得按照法律规定走这个离婚冷静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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