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首先是协商代表的确定。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接着进入协商的准备阶段。双方代表应熟悉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同时要广泛征求本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协商议题。比如职工方代表要收集职工对于工资增长幅度、奖金分配等方面的期望;企业方代表要整理企业的成本、效益等数据。 然后开始正式协商。双方代表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协商,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展开讨论。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形成工资协议草案。 工资协议草案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工资协议草案方获通过。 工资协议通过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工资协议文本,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之后,企业应在7日内将工资协议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工资协议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生效后的工资协议,企业应向全体职工公布。企业和职工双方都要严格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共同遵守工资协议约定的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它涉及到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利益。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协商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