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一直搞不清楚我们在婚姻期间各自赚的工资到底算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各自拿到的工资是不是共同财产呢?这对我们之后的财产安排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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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是否为共同财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者一方死亡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清晰地看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后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都不仅仅是个人的财产,而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比如,丈夫每月的工资收入,妻子同样对这部分工资享有平等的权益;反之,妻子的工资收入,丈夫也有平等的权益。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工资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就不再是共同财产了。 综上所述,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应该了解自己在财产方面的权益和义务,这样在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才能更加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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