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是常见的情况,为了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维护市场的稳定,法律规定了一些弥补亏损的方式。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企业弥补亏损的主要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意味着企业当年度出现亏损后,可以在接下来不超过五年的时间里,用每年的税前利润来弥补之前的亏损。例如,某企业在2020年亏损了100万元,2021年盈利30万元,那么这30万元就可以先用来弥补2020年的亏损,弥补后2020年剩余未弥补的亏损为70万元。2022年若盈利40万元,同样可以继续弥补2020年的亏损,以此类推,直到2025年。如果到2025年仍有未弥补完的亏损,就不能再用税前利润弥补了。 其次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如果企业发生的亏损在五年内用税前利润仍不足以弥补,那么从第六年起,就只能用税后利润来弥补。比如企业在2020年的亏损,经过2021 - 202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后,还有20万元未弥补完。2026年企业盈利50万元,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假设税率为25%,缴纳所得税12.5万元,税后利润为37.5万元),可以用这37.5万元中的一部分来弥补2020年剩余的20万元亏损。这种方式是企业在超过税前弥补期限后的一种弥补亏损途径。 最后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当企业的亏损较大,且没有足够的利润用于弥补时,可以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例如,企业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一定的盈余公积,当出现较大亏损且无法通过前两种方式完全弥补时,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动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以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企业弥补亏损主要有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和盈余公积弥补这三种方式。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弥补亏损的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