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置假冒伪劣产品的方式有哪些?


工商部门处置假冒伪劣产品的方式是多样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检查与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力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商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上述职权。 其次是责令改正。对于存在轻微违规的情况,工商部门会责令商家立即停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并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比如,要求商家完善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后续所售商品符合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形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再者是没收违法所得和产品。工商部门会没收商家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获得的违法收入,同时没收尚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这是对商家违法行为的一种直接制裁,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继续流入市场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还有罚款。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工商部门会对商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罚款的幅度通常会根据产品的货值金额来确定。比如,依据上述《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除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外,还会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最后是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商家,工商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使其失去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资格。这是比较严厉的处罚措施,目的是打击严重的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相关严重违法行为的,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其他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