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的行为才可以不算信用卡诈骗?

我最近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有些行为担心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比如不小心拿错卡用了,或者透支后及时还上了,不知道这些算不算。想具体了解下哪些行为明确不算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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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确定某种行为不算信用卡诈骗,需要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二是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包括过期的、无效的、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等;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四是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那么,以下这些情形一般不算信用卡诈骗: 首先,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情况。例如,他人谎称为行为人办了信用卡而将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交由行为人去获取财物,行为人对此信以为真,由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所以不能认定为信用卡诈骗。 其次,误用他人信用卡或者虽系冒用但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比如行为人自己拥有信用卡但因过失或其他原因拿错他人的信用卡而使用的,不属于故意行为,不构成犯罪。还有行为人对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明知的,但行为人是出于开玩笑、解自己燃眉之急等原因而使用,过后立即向合法持卡人说明并予以偿还的,由于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最后,善意透支的情况。善意透支是允许的,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问题。区分善意还是恶意透支,一般来说,行为人连续透支造成巨大透支额或者对已透支额未按期归还又继续超限额透支且拒不偿还的,可认为属恶意透支;如果行为人在限额内透支或虽超过限额透支但按期偿还的,则属于善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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