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就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是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是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是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是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此外,如果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一般要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要确定该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也就是是否具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和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这几个特征。其次,要看侵权人获取、使用该商业秘密的手段是否正当。例如,如果是通过盗窃、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那很可能就构成侵权。最后,还要看侵权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比如导致权利人的市场份额下降、经济利益受损等。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怀疑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权利人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侵权人获取信息的方式、使用信息的情况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同时,权利人平时也应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重要信息进行加密存储等,以降低商业秘密被侵犯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