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以要求哪些行政赔偿?


公民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侵害时,可依法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首先,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行政机关错误地对公民进行了拘留,限制了其人身自由,那么该公民就可以要求行政赔偿。再比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殴打公民致其身体伤害,公民也能依法获得赔偿。 其次,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例如,行政机关违法对企业进行罚款,或者错误地查封了公民的财产,导致公民财产受到损失,公民就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此外,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公民在要求行政赔偿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要确认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然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如果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要勇敢地依法要求行政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