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补偿都包括哪些补偿?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做了合法的事,但让老百姓受损失了,就会给点补偿。 行政补偿的范围较为广泛,常见的行政补偿类型如下: 公用征收补偿。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行政补偿类型。当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比如修建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征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时,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公用征调补偿。在特定情况下,政府为了应对紧急情况或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能会征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或劳务。比如,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时,政府可能会征调车辆、物资等用于抢险救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公务行为造成损害的补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可能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例如,警察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为了防止嫌疑人逃脱,可能会损坏公民的财物。这种情况下,国家需要对受损的公民给予补偿。虽然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专门法律对此作出详细规定,但根据公平原则和相关法律精神,受损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还有政策变动补偿等。比如政府为了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等原因,出台新的政策,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政府也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同类型的行政补偿,其补偿标准和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补偿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符合行政补偿的条件,但与行政机关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