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再取消的42项证明材料有哪些?


人社部取消证明材料这一举措,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和企业的办事负担。不过,要确切知道这42项具体取消的证明材料,我们可以结合相关政策和规定来详细说明。 从法律和政策依据层面来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都强调了要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人社部取消42项证明材料正是落实这些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关于这42项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它们涵盖了多个业务领域。在养老保险方面,可能取消了一些诸如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比如,以前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可能需要提供由社区或者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来证实本人在本地居住,现在这类证明可能就被取消了。这是因为人社部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大数据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来核实相关信息。 在医疗保险业务中,也有部分证明材料被取消。例如,以往申请医保报销时,可能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的额外副本或者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现在根据政策优化,这些材料不再要求提供。这是因为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更加完善,能够直接获取相关的医疗信息。 在就业创业领域,一些证明材料同样被取消。像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相关补贴时,原本可能需要提供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现在也不再需要。人社部门可以通过与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总之,这42项取消的证明材料涉及人社业务的方方面面,旨在让群众和企业在办理业务时更加便捷、高效。如果想要了解具体的清单,建议可以登录人社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上面会有详细的公示内容。同时,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社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咨询,他们会给予准确的答复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