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我在金融投资过程中,看到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个概念,但不太明白它的具体含义。我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和其他金融资产有啥区别,在法律层面又是如何界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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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一个重要的金融和法律概念。从通俗意义上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简单来说,企业取得一项金融资产,它既不是为了短期赚取差价而频繁买卖(区别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不是打算一直持有直到到期(区别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时也不是那种正常经营中产生的应收款项(区别于贷款和应收款项),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买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如果管理层没有明确将其归为其他类别,就可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在法律规定方面,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都有详细的规定。在初始计量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与其他金融资产相比,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有其独特之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也不同。这些不同的处理方式,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经济实质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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