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有人说这个合同可能是效力待定合同。我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这样的合同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想问问,到底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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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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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了,但它的效力还不确定,要等特定的事实或者行为发生之后,才能确定它是有效还是无效。 这种合同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以及可撤销合同是不同的。有效合同一旦成立,就具备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但撤销之后就无效了。而效力待定合同,在效力确定之前,处于一种中间状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比如说,一个15岁的未成年人签订了一份价值比较高的买卖合同,由于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这个合同的效力就是待定的。只有经过他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才有效。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合同就无效。这里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是《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假如有人没有经过你的授权,就以你的名义和别人签订了合同,这个合同的效力也是待定的。如果你事后追认了这份合同,那么合同就对你发生效力;如果你不追认,合同就对没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比如,张三把李四的东西擅自卖给了王五,张三和王五签订的这个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如果李四事后同意张三的处分行为,合同就有效;如果李四不同意,合同就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效力待定合同在没有确定效力之前,其结果是不确定的,需要根据后续特定的情况来最终判断它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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