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免除范围有哪些内容?
我买了交强险,但是不太清楚在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想了解一下交强险责任免除范围具体包括什么内容,这样心里能有个底,遇到事情也知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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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不过,交强险也存在一些责任免除的情况。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上述这些情况下,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用赔,不过对于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会先垫付,之后再向致害人追回来。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还规定了其他几种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一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是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简单来说,要是事故是受害人故意搞出来的,或者是自己车上财产的损失,还有一些间接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交强险是不管的。所以,车主们需要清楚这些责任免除范围,以便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正确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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