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中的“五证”是什么?


在购房过程中,“五证”是非常关键的概念,它是衡量开发商售房是否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五证”。 首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就好比是土地的“身份证”。它证明了开发商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是有一定期限和用途规定的,比如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一般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只有取得了这个证书,才有资格在这块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 其次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它就像是一个“规划通行证”。它确定了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在城市规划中的位置、用地范围和用地性质等。只有获得了这个证,开发商的建设项目才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很重要,它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有了这个证,就意味着开发商的建设工程的具体设计和施工方案是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的。它规定了建筑物的高度、层数、面积等各项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进行工程施工的凭证。它表明该建设工程已经具备了开工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施工队伍、施工图纸等都已经准备就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最后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您购买的是期房,这个证就至关重要。它证明了开发商可以合法地销售或者预售商品房。只有取得这个证,开发商才能够将房屋面向市场进行销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如果开发商缺少其中任何一证,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比如房屋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等。所以,了解“五证”的相关知识,对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必要的。





